警方:王群英確實曾有4張身份證 3張非法證件已注銷
王群英:其中兩張身份證照片不是我本人 不能證明是我的
據網友反映,王群英于2012年2月當選鄭州市管城區人大代表,又因群眾舉報于2013年12月辭去了區人大代表一職。2014年2月,王群英任鄭州市政協委員。
管城區人大此前給人民網發來的情況說明稱:王群英于2012年2月在十八里河鎮第八選區經選區選民選舉當選管城回族區第十五屆人大代表,整個選舉過程符合《選舉法》的相關流程和要求。在王群英任區人大代表期間,區人大未發現其有違法行為。2013年11月底區人大信訪室接到群眾反映其有多個身份證后,經調查情況屬實,責令其主動辭去人大代表職務。
河南省公安廳宣傳處工作人員則向記者證實,王群英確實曾擁有4張身份證。該工作人員稱,王群英的身份證是其親戚通過提供虛假材料辦的。公安部門已將王群英三個虛假戶口注銷,對提供虛假身份信息的王群英的親戚行政拘留7天,對王群英本人罰款1000元,對為其辦證的兩名民警進行了處分。
對于網友舉報的4張身份證問題,王群英7月30日在電話中向記者表示,其有過兩個身份證,一張是自己原來的身份證,一張是舅舅給她辦的。舉報人說的另外兩張身份證,照片不是她,不能證明是她本人的。
鄭州市國土局:已對泰浦物流園違法占地作出行政處罰
王群英:違法占地是因為原有物流園被拆遷 政府臨時安置
鄭州市國土局7月25日給人民網發來情況說明。說明稱,經查,河南泰浦物流有限公司占用管城區十八里河鎮轄區內土地建設物流園分為A區和B區。其中A區為2012年3月該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占用小劉村和劉東村集體土地建設,面積134.3畝。管城區國土資源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退還非法占用土地,繳納罰款。
說明稱,B區屬河南泰浦物流有限公司租用土地,租賃方為十八里河鎮南小李莊村民李明強、昝勛普和張書喜,面積152.1畝。其中59.7畝集體土地,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另有92.4畝土地系張書喜于2012年9月未經批準擅自占用的村民集體土地,違法建設倉儲物流類廠房。管城區國土資源局對張書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繳納罰款。
上述情況說明提到A區、B區違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已拆除。然而泰浦集團網站介紹,泰浦物流園一期A區70多畝的省內操作平臺(鄭州集運中心)和省外專線倉庫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B區80多畝的大型停車場即將改造擴建為集辦公、倉儲、信息、金融、停車、食宿等為一體的現代化大型物流園區。
其網站上提到的A、B兩區共150畝用地,跟此前被責令退還的非法占地有無關系?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并未做出解釋,也沒有說明泰浦物流園違法占用的土地,有多少是耕地,為何是行政處罰而不是追究刑事責任。王群英則表示,他們正在另外建物流園,等建好就搬離。
王群英表示,2012年3月,由于泰浦物流原用地被拆遷,“政府”把其臨時安置在了目前的這塊地。“當時這塊地是荒溝,我跟這個村簽協議了,花了400多萬給村民補償。我給政府寫過承諾書,如果說有需要政府拆遷或有大項目,我們就無條件搬走。”王群英并沒有說清楚,其口中的“政府”具體指哪兒。
“當時一下子讓我拆遷,如果不給我找個地方安置,企業就會倒下去,六七千員工就失業了。政府鑒于我這種情況,臨時給我安置了這個地方。”王群英稱自己有苦衷。
政協鄭州市委員會:委員辭職需要按程序走
一個曾經持有4套身份證,其任法人代表的公司曾違法占地,被區人大責令辭去代表職務的人,是如何成為政協委員的?這件事情,是否王群英本人辭職就結束了,有無相關機構和人員應被追究責任?
政協鄭州市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7月31日下午向記者表示,領導對此事非常重視,召開會議進行研究,調查核實相關問題。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聽說了王群英辭職的消息,但表示尚未收到其辭職報告。“要按照政協委員辭去委員資格的相關規定和程序走”,即委員本人提出辭職申請,先提交到統戰部,然后通過統戰部進行審查,然后再由統戰部一起提請政協履行相關手續。
記者隨后數次致電鄭州市委統戰部欲詢問有關王群英辭職的消息,均無人接聽。此前,其干部處工作人員曾向記者表示,將就王群英的相關問題進行調查核實。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收到關于調查結果的反饋。